关于召开警示教育会的通知
时间:2018/10/26 11:03:29浏览: 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应急管理部党组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目前正在开展的警示教育季活动,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警示教育
二、时间:10月29日下午14:30
三、地点:图书馆五楼视频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含非党员干部)
五、相关要求:
1、严格会议请假制度。除因公出差、在外学习、上课或特殊情况需请假不能参加会议者,其余原则上不得请假。未请假或未按规定请假者,一律视为缺席。请各处室、二级学院,各二级法人单位于29日上午12:00前将人员名单(纸质档和电子档)报纪检监察室。联系人:侯体湘,电话:13467612787(6787),邮箱:715772858qq.com。
2、严格会场纪律制度。请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场(刷卡签到),讲座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震动。对违反会场纪律者,将依规予以处理。
纪委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