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

廉洁过节 警钟要长鸣

作者:纪检监察审计室时间:2019/01/06 16:11:12浏览:

辞旧迎新之际,如何过好节日,是每个人心中的重要话题。2019春节将至,又到了考验干部作风的关键节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不懈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春节是新一年的开始。沐浴着新时代的晨光,满载着沉甸甸的收获,我们迎来了“一元复始”的2019年,敲响清廉过节的警钟,提醒党员干部在节假日严守党的纪律,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过一个平平安安、干干净净的节日,绝非小题大做、空穴来风。

我们中华民族素以“礼仪之邦”而著称于世,“礼尚往来”是一种传统的民情风俗。新年伊始,请客聚友、吃点喝点,发个红包、送份礼物,可谓是司空见惯。党员干部作为“人情社会”中的一员,不可避免会受到该传统的影响。毋庸置疑的是,现实中,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常常把年节走访视为拉关系、“增感情”的最佳机遇,千方百计地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行拉拢贿赂之实,导致许多贪腐行为,都是在这样的节点中进行的。

近年来,各地查办曝光的贪腐案件中,80%以上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都有在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雷霆万钧之力打虎拍蝇、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已经成为事实,“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也变成了现实,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然而,高压之下仍然有党员干部被“加蜜”的歪风吹得晕头转向,面对变味的、虚假的“礼尚往来”,不以为然、不以为意,不收手、不缩手,踩“红线”、踏禁区,重蹈别人的旧辙。

想想看,在三令五申的“节日纪律”中,严禁以节日之名进行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和公款旅游,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以及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违反规定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旅游度假和水果票、礼品、现金、有价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和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尤其是严禁借节日之际违规收受礼品、微信红包等,规定的清清楚楚,要求的明明白白,为什么还会有人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踩“红线”、踏禁区呢?如果用一个词来解读,就是“贪欲”所致。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打过比方,人的欲望犹如烈马,必须有理性的骑手来驾驭。党员干部要过一个干干净净的节日,就必须戒除贪欲,做一个“理性的骑手”,要谨记“听人劝,吃饱饭”的老话,不要心存幻想、怀抱侥幸,更不能自作聪明,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傻事、蠢事,因为无论变味的、虚假的“礼尚往来”怎么改头换面、乔装打扮,终究逃不过党纪国法的“精准打击”,逃不过群众监督的“火眼金睛”。只有练好诱惑面前“不动心”的内功、守住“不越轨”的定力,才能远离“贪欲无度,牢狱自筑”的祸端,过一个平平安安、干干净净的节日。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不放假,是“节日防腐”的惯例和常态。各级党组织、纪委监委不仅要多措并举,敲敲警钟、扯扯袖子、念念紧箍咒,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营造崇廉尚廉的节日氛围,更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查处节日期间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节前敲警钟、节中强督导、节后算总账”,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严查重处并公开曝光,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