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

谨防“微腐败”成为 “大祸害”

作者:admin_jjjc时间:2021/09/09 09:43:37浏览:

      9月3日,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通报了郴州5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嘉禾县普满乡雷家村村委会原主任雷土星侵占村民养老金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这是一起基层干部微腐败的典型案例。违纪所得金额2070元虽然不多,表面上看直接把群众社保卡截留在手中,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但实际上,这类微腐败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损害了干部的正面形象,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拉远了干群之间的距离。

  村干部俗称“村官”,是基层干部,他们级别不高,但却是与群众打交道最直接、最多的干部,其担负着为民服务、为民办事、为民谋利的重任。对于群众而言,他们的利益、诉求,无论大小事最先受理的就是村干部,“村官”就是他们“近在眼前”的“大”官。随着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推动落地,部分村干部将自己的一双“黑手”伸向最朴实的群众,通过非法套取、非法侵吞农村土地征拆补偿款、套取工程项目款、吃拿卡要等来为自己谋私利。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因此,必须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首先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关”。从严提名、选任村(社区)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坚决把品行不端、动机不纯的人拒之门外,保持队伍的纯洁。其次,把好党纪法规的“宣传关”。针对涉及面广、发案率高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重点专题宣传,以此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法纪水平和依纪依法行政能力。再次,做好基层权力的“监管关”。加强基层权力监管,确保权力运行高效规范,对于村级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到民生的事项,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进行科学的论证。特别涉及村级财务管理上,落实好“村账乡管”制度,主管部门要坚决做到报帐规范、审批严格、监督审计到位、公开透明成常态。

  “位小权大”,一旦缺失了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将监督落到实处,才能让“小官”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减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武陵区纪委监委   吴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