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

莫让“事实”压在“失实”的箱底下

作者:admin_jjjc时间:2021/04/25 09:34:15浏览:

       日前,怀化市纪委对4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澄清对沅陵县马底驿乡方子垭村党支部书记叶飞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澄清对洪江市农业农村局正科级干部杨宏庆没有按规定上交扶贫办公设备的不实举报等等。(4月15日 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

  此次澄清,可以说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还清白者清白”的暖心之举,亦是释放纪法也有“温度”信号的行为,为因敢作敢为而遭受不实举报的干部撑了腰、鼓了劲、打了气。

  群众监督本是为了广纳民意,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让贪污腐败行为无所遁形,但有的检举人却因道听途说之事,在对事情了解不全面的情况下,片面妄下结论进行举报;少部分举报人借此“公报私仇”,罔顾事实真相,随意诬陷、恶意举报。却不知失实举报,会让少数被泼墨的干部背上思想“包袱”,让本想“大展拳脚”之人“畏首畏尾”“瞻前顾后”,从而拖慢办事进度,影响事情正常开展,甚至“一蹶不振”,无心做事,宁愿去做“好好先生”,也不愿做铁面无私的“包青天”。

  从各地以往通报情况来看,失实举报的案例不少。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层干部朱某某便被一封举报信送上了风口浪尖,信中举报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主好处费100万元,后查明该举报不实,并为朱某某澄清正名;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副书记滕某某被举报搞小团伙、搞钱权交易,收受贿赂、礼品礼金,违规调动工作人员,后查实为不实之举,区卫生健康局对此召开专题澄清正名会还其清白。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绝不能让“以讹传讹”的误传损了干部的正当利益,绝不能让“捕风捉影”的行为伤了干部做事的激情。要为敢担当、敢作为、敢负责的干部撑腰正名,减轻他们的“思想负担”,让他们可以挺直腰杆做事,卸下包袱轻松上阵。

  干部干部,干是当头,若因失实举报造成干部不想干、不敢干、不能干,对于组织来说是巨大的损失,因此,让事实“发声”,让真相“说话”必不可少。首先,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群众的举报,应以“大事小事皆为群众事”的态度全力以赴去调查,以“辨物居方”的查处方式去甄别,快查快结、立查立改,发现“毒瘤”立即“切除”,发现“病树”即刻“拔除”。若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不实举报,也应做好失实澄清工作,建立完善诬告陷害查处和澄清正名常态化机制,挥舞出“向诬告者亮剑、为清白者撑腰”的鲜明旗帜,为干部撑起“保护伞”,竖好“防护盾”;其次,干部应有“身正不怕影子斜”“君子坦荡荡”的良好心态,以“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定力面对事情,以静修身,以“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的豁达胸襟相信组织,以更加严于律己的情怀勉励自己;再其次,群众作为监督者也不应偏听偏信,对于举报之事,应明是非、辨真相,做到“心中有称,以实为据”。

  “事实”久压则为“不白之冤”,“失实”久放则为“三人成虎”。为干部正名也是为事实“伸冤”,要让“看不见”的谣言止于真相真理真事实之下,要让“看得见”的措施保护敢想敢做敢创业的干部,营造出一个公平正义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津市市纪委监委   张语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