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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6/01/26 00:00:00浏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6月,省委省属高校巡视第一组对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进行了巡视。10月16日,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学院党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巡视组所反映的四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有效推进和明显成效。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指出了我院在执行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四个方面共15个问题,对学院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

    一是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协调。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海涛同志任组长,郭超、李荣欣同志任副组长,其它党委成员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通过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推进学院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明确了整改任务。学院党委专题召开了党委会,认真学习《反馈意见》精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了四个方面15个问题的31项整改任务,制定了《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院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工作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强调所有部门和个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整改。

    三是积极宣传报道巡视整改工作。10月16日巡视组在我院召开巡视情况反馈会后,校园网在第一时间作了新闻报道,随后在校园OA系统上发文公布了学院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让师生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有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督促学院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推进真整真改,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有关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党纪条规列入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了2016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专家讲座、党纪条规学习、专题讨论3次学习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政工作要点,列为党委会议题,与中心工作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明确党委会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召开廉政建设工作年会1次。进一步落实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列席党委会、院务会制度。

    二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与学习。2015年,学院党委中心组第4次学习专门组织观看了视频《鉴史问廉4——道德之择》,专题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精神。4月份开展了“学讲话、用讲话”心得交流活动,收集学习心得45篇。6月至11月,组织全体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三严三实”的3次学习研讨活动,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主题,结合自身学习、工作、生活开展了严肃而又认真的学习和讨论。

    三是起草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求、组织领导、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次评定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目前,《考核办法》已报学院党委研究,拟于2016年开始进行专项考核。

    四是加强了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厘清学院与中心的干部管理体制。已将学院、中心编制人员信息和领导干部信息分别报送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编办,明确了教职工的编制身份。

    五是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今年年初,学院已下文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各工作岗位职责及说明书目前已形成初稿,拟于2016年6月底前公布。

    2.关于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力量薄弱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学院《落实党委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分别对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实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是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解决纪委委员审批的问题,并拟于2016年召开党代会时健全学院纪委班子。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纪委委员的审批后,学院党委将按照组织程序选举纪委副书记,争取在2015年12月30日前补充到位。

    三是增强纪检人员工作力量。现已对人员缺口情况进行统计,并将于12月31日前征求用人部门意见,按岗位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及选人用人的相关规定,争取在2016年前配备到位。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规范管理、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受理的信访件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和要求办理,对案件查办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实行“一案双查”,有案必查,查案必严,做到严格执纪。2015受理信访件7件,5件已办结,还有2件正在办理中。

    五是加强了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已成文下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完成《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制度》讨论稿起草,对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内容、纪律要求等作出了规定,对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省委、学院党委的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提出了要求。

    六是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的全覆盖。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基本建设、物资采购、人员招聘、招生就业、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财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网络信息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进行全方位、多层面、不间断的监督,确保监督不留死角。

    3.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和平安校园建设存在薄弱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检查。就各系部落实学院思政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情况、学生思政工作相关档案资料建设、2014-201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评定情况、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及其他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各系学生工作年度考评体系。

    二是起草了《2016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目前已报学院党委研究,拟于2016年组织实施。

    三是加大了“平安校园”申报工作力度。目前,《学院“平安校园”申报工作方案》已形成讨论稿,按照各部门职能和评估需要细化了任务分工,确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同时对一些比较突出和急待解决的问题逐条提出了解决办法。目前已报学院党委研究发文,争取2016年申报成功。

    4.关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要求,已完成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院职代会实施细则》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职代会的换届选举、会议制度、代表任期、提案程序等,下一步将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是改革和完善党委、行政决策机制。制订了《学院(中心)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对关系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与教职员工和学生利益紧密相关的重要决策,以及容易引发学院稳定和腐败问题的关键领域,如基本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并对需要的具体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落实了教职工参与民主治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中。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基建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BT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则上不得新增BT模式项目建设”,而学生公寓项目采用BT模式的建设,系学院考虑到自身的财务状况不得已而为之,且学生公寓项目的建设均严格按照BT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招投标制度执行,并及时上报了有关部门备案。目前,针对学生公寓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后存在隐患的问题,学院已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汇报和沟通,争取政府财政资金,逐步缩短偿还周期,把风险降至最低。

    二是针对中南基地培训楼、运动场、体育馆等项目存在风险的情况,学院已致函合作方湖南卓求投资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中止合作协议的相关事宜。同时还加强了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获得湖南省财政厅的支持来进行项目建设,相关请示已上报至省财政厅,后续的体育馆、大学生创业园等项目也考虑采用相同的投资方式建设。

    三是组织了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主要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加强基建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在基建项目的融资、建设过程中规避风险,确保将发生债务纠纷的风险降至最低。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2011至2014年教材折扣差价无法返还给学生的问题,因2011至2014年学生已离校,将全部转入学院建立的学生奖、助学金基金。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将教材折扣差价款全部返回给在校学生。

    二是将严格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取奖、助学基金。目前,已将根据学院事业收入的金额提取4%的经费作为奖、助学金及困难补助纳入2016年学院预算。

    三是及时清退教职工贷款。学院在建校初期,由于基本建设的需要向教职员工借款440.31万元,后已陆续偿还部分借款。该笔借款是因学院在财政无拨款的情况下为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所产生,同时教职员工出于对本单位的深切感情方借与使用。鉴于上述情况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目前已对剩余的借款情况进行清理,将于2015年底前清退所有教职工借款。

    四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往来账目,对往年应收、应付款项进行了全面清查,加大了处置遗留问题力度,更加科学、合理的调度使用资金,平衡收支关系。

    五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10月份通过讲座、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了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的力度,增强了财务人员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鼓励会计人员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学历、职称和执业资格,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召开了全院财务工作会议,对新常态下财务法规、财务管理内容、报帐流程等进行了解读。

    3.关于对院办企业监管不严的问题。

    草拟了《校办产业管理办法(试行)》,从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校办产业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促进校办产业良性发展。目前初稿正在修订,拟于2016年初颁布实施。

    4.关于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存在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学院(中心)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规范科研项目报帐流程,由科研处对科研经费进行把关,财务处对报销费用进行审核,通过双方联动,实行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的有效对接。

    二是已将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采购列入2016年采购计划,建立科研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台帐管理,实现科研过程与成果的动态监管。

(三)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

    二是制定完善了作风建设相关制度。目前《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流程的暂行规定》、《厉行节约防治浪费的有关规定》等4项制度或规定已经成文下发,《作风问责暂行规定》、《关于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已完成初稿。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重点做好上级部门和领导安排布置事项及学院重要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促进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的深入贯彻落实,提高各部门的执行力和凝聚力。目前已完成3次督查督办,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18个部门和二级党组织进行了通报。

    2.关于官僚主义的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改进文风、会风。严格会议报批管理,单线事务性工作原则上不上会;提前将会议议程和讨论事项发与会人员,提请他们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压缩了会议时间;全面实施OA办公系统,精简学院文件,规范文件格式,减少文件数量。

    二是草拟了《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实施意见》,对领导听课、调研、走访基层、参加组织生活等一系列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出了规定,为督促领导干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初稿已基本完成。

    三是加强了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学院(中心)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督办和检查、审核和考核评价、责任追究都做了详尽的规定与细化,目前初稿已基本完成。在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2015年度的所有应公开事项以及2015年信息公开的年报。

   四是加强了院长信箱和阳光服务平台的管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截至目前,阳光服务大厅接访29项、院长信箱收到信件56封、省教育厅阳光服务平台转办事项3件,均已回复办理,相关事件未接到后续投诉。

    五是按规定组织业务培训。学院在有限培训经费条件下,除积极完成省教育厅规定的国培、省培计划外,还利用暑假举办了一期教师业务提升培训班和一期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了顶岗实习和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不折不扣落实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和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六是针对有些职能部门的办事流程繁琐、效率不高的问题,将《部门工作职责》印发给了各部门,同时组织各部门编写了工作岗位说明书,下一步将在汇总审核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待审定后发布实施。计划于2016年6月30日前向全院教职工公布各岗位职责和办事流程,并严格以职责和流程为基准,监控各部门各项工作流转进展,对拖拉、推诿现象严格问责。

(四)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纪委书记的分工不符合上级要求的问题。

   由于目前领导班子尚空缺1人,正在物色人选,待人选确定后调整分工,计划下学期开学时调整。

   2.关于中层干部配备不齐的情况。

   根据轻重缓急的情况,通过内部选、外部调、公开招的方式配齐中层干部。目前拟从工业职院调入一名干部任教务处处长,已经完成了考察、用编申请等调任前准备工作,现待省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将尽快为其办理入职入编手续。其他岗位,计划通过内部选和公开招的方式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层干部配备工作。

    3.关于选人用人方面有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根据学院发布的《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干部考察关、集体讨论决定关、干部任职关。

    二是草拟了《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学院(中心)二级法人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现已提请学院审定,发布后将严格执行。 

    三是对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专技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规范健全档案记录,实行虚假材料一票否决制,为选人用人提供权威参考依据。

   4.关于对教职工的考核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已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前期调研和学习培训,研究探索新的考核方式方法,实行量化考核与质量评估相结合,扩大考核信息采集的范围,逐步将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考合一”,建立新的量化绩效考核机制体制。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下一步准备草拟考核方案、征求意见,拟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制度制定并开始实施。

    5.关于人员入编手续不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目前学院正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全面清理、核查所有教职员工人事档案和专技档案,同时重新梳理教职工入编审批手续,按照“一人一表”的要求完善教职工入编审批档案,清查结束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缺少档案部分进行补充和完善,争取12月31日前完成清理和审查,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充入编手续,实现“一人一表”。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经过前一段时间学院集中力量进行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学院也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提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学院党委将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认真反思,认真整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 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学院党委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开展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法治意识和廉政意识,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学用结合,不断提升领导学院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宏观把握能力、方向引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和依法治校能力。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议事规则、会前协商、末位表态以及“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等既定措施贯彻执行在具体工作中。三是继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监督机制,充分保障教职工的民主参政、议政与知情权。四是加大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力度,着力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力”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一是贯彻落实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学院党委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纪委对党委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切实承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审计职能,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落实和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纪检监察室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落实相关政策规定,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四是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抓严,对作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纪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 整章建制,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坚持依法治校,推动学院内部治理结构改革优化,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的多元治理模式。二是结合整改,进一步推动学院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厘清院属各单位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科学、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抓好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学院联系电话:0731-84396502;邮政信箱: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编:410151;电子邮箱:aqzyjjs@163.com

 

 

  中共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