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强化监督 严格执纪 严肃问责

作者:时间:2014/12/29 00:00:00浏览: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的标题把“聚焦中心任务”放在首位,就是要求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这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核心要义。

  监督执纪从来都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所在。早在1927年,面对白色恐怖,党中央就决定成立中央监委,开启了党内监督的组织创新,举起了监督执纪的大旗。从此,我们党总是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取得重要成绩。如果没有几十年来的艰辛探索和历届中央纪委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就不会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效,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定位也就不会这么明确。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党的事业是不断发展的,“三转”恰恰是对过去的继承和创新。把“三转”放到历史中去看就会发现,形势发生了变化,我们的任务必然要变化。今天,历史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里,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我们就要有敢于监督、敢于红脸这份责任担当。

  “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我们要善于把握形势,根据现阶段的任务,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具体化。监督执纪问责,这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浑然一体,体现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纪委不能无所不管,必须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并不是说聚焦了,事就少了,或者没事干了。恰恰相反,工作越聚焦,越深入,就越能抓出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执纪检查,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扭住“四风”不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发动人民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巡视越来越聚焦,震慑作用越来越大。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规范线索管理、分类处置,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提高质量和效率。这些都体现了“三转”要求,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纪委是监督纪律执行的,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如果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够守得住纪律,权力运行还会出大问题吗?我们必须攥紧拳头,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起来,不断健全和强化党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