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纪

【案例剖析】专项治理敷衍了事吃苦果

时间:2018/11/17 20:27:11浏览:

    自今年4月全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自查自纠,把一些违规资金全都自觉“退缴”,而资兴国家粮食储备库自以为改制企业不是专项治理的重点单位,对专项治理敷衍了事,只象征性地“退缴”部分违纪资金,认为可以侥幸躲过检查,没想到在一次常规巡察中被发现了问题线索。

  无制度 公务接待自定“规矩”

  资兴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国储库”)是粮食系统改制后资兴市唯一的国有粮食企业,现隶属资兴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今年3月,资兴市委第二巡查组入驻该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这期间,巡察组收到了“资兴国家粮食储备库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线索,并将线索移交给了资兴市纪委。7月,资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办案人员查看该单位公务接待报表,发现国储库这个只有30人左右的单位,近几年的公务接待费逐年在递增,2017年的公务接待有多起违反规定上烟、酒、野味,而在今年4月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纠中,该单位只自查出违规公务接待3起。调查谈话时,国储库主任曹某某解释说,虽然单位接待费用数字上在递增,但招待费总额没有超过税务部门规定的限额。原来,2018年4月以前,国储库一直没有成文的公务接待制度,只有三个不成文的公务接待“规矩”:第一个是税务部门规定的限额,说是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下,按5‰控制招待费,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按3‰控制招待费;第二个是内部议定的规矩:单位可以按白酒不超过100元/500ml、烟不超过30元/包标准进行接待;第三个就是“一把手”说了算,接待人员报经国储库主任同意后进行接待。第一个和第三个“规矩”成立与否我们暂且不议,但第二个“规矩”是明显违反了上级有关公务接待不能上烟酒、野味的规定,而这一违反规定的“规矩”竟然还出现在国储库2018年4月制定的公务接待制度里。

  按惯例 加班收粮补助重复发放

  每年7月中下旬至9月底、11月初至次年1月为早稻和中晚稻收购时间。国储库领导班子考虑到粮食收购时间跨度长、职工工作强度大,参照以往惯例,经国储库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该年度收粮补助标准,并在当年度粮食收购工作会议和《粮食收购工作书》中予以确定。2018年4月,资兴市将滥发津补贴也纳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范围,国储库主动清理出部分超标准发放生日慰问金和违规发放午餐补助,但以属于允许发放的工会经费总额范畴为由,没有清退。办案人员查看账务发现,2015年至2018年,在实际发放收粮补助过程中,国储库存在同一天给职工既发放了白班补助,又发放双休日补助或节假日补助的情况,共重复发放补助15万余元。

  擅作主 用公款购买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国储库2015年和2016年都用公款给单体干部职工购买了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而在调查谈话中,大部分谈话对象都不知道有这回事。原来,2014年收粮期间,国储库账务室和另外2户职工家里被盗,国储库主任考虑到职工家庭财产安全,且单位效益较好,就与几个管理人员在办公室议了一下,随后就决定用公款给单位所有职工购买一份200元/户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作为福利。这个问题在今年4月的专项治理中,国储库没有清理和报告。

  今年7月24日,经资兴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对国储库主任曹某某、党支部书记袁某某给予党纪立案审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工会主席喻某某交由市经济信息和商务局问责处理。

  执纪者说

  遵规守纪,国有改制企业没有例外;专项治理,国有改制企业必须遵循;监督检查,国有改制企业不是盲区。我们部分国有改制企业要转变观念,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纪条规,不心存侥幸,不越红线,不踩雷区,才能维护企业的利益,实现企业顺利规范发展。

  (资兴市纪委监委 胡素芳)